多家銀行調整基金定投門檻 嚴格匹配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
2022-11-02
興業銀行10月24日發布公告稱,將從11月8日起,對在該行購買的基金定投扣款增加風險等級判斷,若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已經失效或與產品的風險等級不匹配,興業銀行將不會進行扣款,直到客戶的風險等級結果恢復有效且與擬定投的產品風險等級匹配。

《華夏時報》記者了解到,從今年8月份以來,已有多家銀行調整了基金定投業務規則,若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失效或與基金定投產品的風險等級不一致,銀行將不予扣款。
此前,監管下發相關文件,要求金融機構在銷售產品的同時應做到“了解產品”、“了解客戶”,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保護廣大基民的的投資者權益。
銀行調整基金定投“門檻”
今年以來,部分銀行加碼代銷渠道“銷售合規性”,嚴格匹配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與基金定投產品風險等級,發布調整基金定投業務規則。
8月,交通銀行發布公告稱,從9月5日起,在基金定投扣款、快溢通自動轉入扣款發起時增加風險等級判斷,若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有效期到期或與擬購買的產品風險等級不匹配,該行將不會進行扣款。
交通銀行內部專業人士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提到“一般風險評估一年一次,且只有在風險評估結果與擬購買的定投產品風險等級相匹配時才可以購買,下一年重新評估的風險等級如果有變動且低于定投產品風險等級,也是不能購買的”。當被問道,是否有客戶為了購買風險等級較高的定投產品在做風險評估時刻意做高風險承受等級,銀行人士暫沒有回應。
《華夏時報》記者通過調查發現,目前只有少部分銀行通過風險等級匹配限制投資者購買產品。記者登錄五大行及部分大型股份行與城商行手機銀行APP定投專區發現,大多銀行在申購定投產品時,若投資者風險等級與產品風險等級不一致時,購買時會彈出“風險不匹配警示函”提示投資者謹慎購買,若仍堅持購買,下一步會繼續彈出“投資者確認書”表明投資者本人知悉購買可能帶來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然后即可完成申購。
對于興業銀行、交通銀行嚴格匹配投資者和定投產品風險等級的原因,某大型股份制銀行內部人士對記者解釋道: “在前期銷售環節進行嚴格的風險等級評判,不僅能夠更好的保護投資者權益,降低客訴率,還可以提高投資者的用戶體驗。”
據了解,此舉也符合此前證監會發布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基金銷售機構應當按照證監會的規定了解投資人信息,堅持投資人利益優先和風險匹配原則,向投資者銷售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強化投資者權益保護。
值得一提的是,交通銀行客戶經理也提醒廣大基金定投客戶,在贖回時,只有解約協議才算真正終止,否則,每月還是會固定扣除關聯卡里約定基金的份額。如果要想停止定投計劃,需要到線下網點填寫《定期定額申購終止申請書》辦理終止手續。也可以連續三個月不滿足扣款要求,實行自動終止。
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銀行作為基金代銷的重要渠道,在不斷發力基金代銷業務的同時,對于投資者的適當性管理仍有待加強。
基金定投因其門檻低,最低1元起投,手續簡單且通過多次“定時定量”買入,可以攤平投資成本,相較于一次性投資來講,可以減輕來自市場的投資壓力。但是,市場上有近60%的受訪者沒有接觸過基金定投。華夏基金聯合《中國基金報》共同制作的《公募基金投資者定投洞察報告》針對過去15年的525萬交易數據和過去5年的5.7萬基金定投協議數據分析顯示,在未做過定投的受訪者中,30%的人認為自己投資比定投更賺錢,23%的人不清楚定投如何操作,還有36%的受訪者完全不了解且沒聽過定投,即有近60%的受訪者沒有選擇定投是因為信息不對稱,缺少相關專業普及,投資者教育等的指導。
此外,在做過定投的受訪者中,僅有9%的人依據過往歷史業績選擇投資產品,看重行業景氣度和成長性的占到最多達31%,排名第二的是基金產品的類型、風險和投資者自身的投資目標、風險偏好的匹配程度,這一項占到17%。
今年1月1號,由央行、銀保監會等機構聯合發布的《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指出,金融機構發行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堅持“了解產品”和“了解客戶”的經營理念,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向投資者銷售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適應的資產管理產品。同時,金融機構應當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打破剛性兌付。
文章來源:華夏時報